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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无锡太湖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日期:2026-03-26 阅读:

各学院:

根据《无锡太湖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为树立典型,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毕业生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决定在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中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我校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

二、评选比例

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3%

三、评选时间

2026年3月25日—4月10日

四、评选条件
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能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,遵纪守法,有良好的品德修养;

2、热爱集体,尊敬师长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学院、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;

3、在校期间获两次及两次以上校综合奖学金(专本学生、贯通学生一次);

4、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;

5、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任何纪律处分;

6、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:

(1)荣获省、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;

(2)参加经学校认定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;

(3)已录取硕士研究生或公务员、成功创业者。

五、评选程序及要求

1、各学院将评选细则和通知要求公布给全体毕业生,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评选;

2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《无锡太湖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(附件1),经学院领导审核通过后将评选名单在本学院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;

3、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汇总至学生处,学生处公示后报校领导批准,颁布表彰文件,并对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。

六、其他

1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;

2、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10日前,将《2026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》(电子版)(附件2)、《无锡太湖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纸质版交送至学生处;

3、批准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,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及其他与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不相称的行为,学校将取消其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。


无锡太湖学院学生工作处

2026年3月25日


附件:1.《无锡太湖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