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 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 先进班集体的通知

来源:本站编辑 日期:2021-03-24 阅读:

各学院:
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》(苏教学函〔2021〕5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爱国励志、求真力行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我校2021年度省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先进班集体”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分配名额

“三好学生”

“优秀学生干部”

商学院

3

会计学院

3

物联网工程学院

2

艺术学院

2

智能装备工程学院

2

健康与护理学院

1

外国语学院

1

智能建造学院

1

校级学生组织

2

二、评选推荐条件

(一)省级“三好学生”应在获得过校级“三好学生”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学生中产生。

省级“三好学生”主要标准:

1、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爱国主义信念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;

2、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;

3、有强烈的法治观念,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
4、热爱劳动,积极参加公益环保和社会实践等活动,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;

5、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,身心健康,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按照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规定的要求,体测成绩达到80分。

(二)省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应在获得过校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称号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学生中产生。

省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主要标准:

1、在具备省级“三好学生”条件的基础上,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,热心承担社会工作,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,具有一定的组织、管理和协调能力;

2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,热情为同学服务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,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;

3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;

4、评选当年应在班级、党团组织或院系及以上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。

(三)省级“先进班集体”需荣获过校级先进班集体,采取公开竞选评分的方式进行,各学院各申报一个班集体,从8个班集体中择优选取5个最高分作为省推荐表彰的先进班集体。

省级“先进班集体”的主要标准:

1、有政治坚定、素质过硬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服务学生,在思想、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;

2、有科学有效、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;

3、有积极上进、团结互助、遵纪守法、崇尚科学、热爱集体、朝气蓬勃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;

4、有严谨求实、刻苦钻研、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;

5、积极参加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,热心公益环保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;

6、具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,寝室卫生和个人卫生习惯好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。

三、评选推荐程序

评选推荐工作应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;评选推荐中要做到坚持标准、保质保量,全面衡量。省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毕业生”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,通过民主选举产生。学院推荐名单(含先进班集体)需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。疫情防控期间,各学院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优化评选程序,强化过程监督,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,减少人员聚集。

四、评选及材料申报要求

1、评选、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,保质保量,全面衡量。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不可兼评;

2、申报先进个人者,需按要求认真填写《江苏省高校省级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推荐表》(见附件),推荐表中“主要事迹”一栏,应以第三人称填写,内容要求全面详实,不能只是奖项的罗列;

3申报先进班集体者,按要求认真填写《江苏省高校“先进班集体”推荐表》(见附件),要求内容详实且丰富(包括班风学风、班级管理、学生竞赛、班级获奖、班级特色等)。

4、请各学院于4月2日前将《江苏省高校省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推荐表》《江苏省高校“先进班集体”推荐表》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报送至学工处。    

附件: 1.江苏省高校省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”推荐表

         2.江苏省高校“先进班集体”推荐表

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无锡太湖学院学生工作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年3月23日